刊登日期: | 2016/8/31 |
發文日期: | 2016/8/31 |
發文字號: | 府社救一字第1052633531號 |
主旨: | 訂定「雲林縣政府社會福利津貼與補助溢領催繳及帳務註銷作業要點」,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九月十五日生效,請查照。 |
說明函: |
檢送「雲林縣政府社會福利津貼與補助溢領催繳及帳務註銷作業要點」1份。 |
正本: | 本府所屬一級機關、本府所屬二級機關、本縣各鄉鎮市公所、本府各單位(本府社會處除外) |
副本: | 衛生福利部、本府行政處(法制科)、本府政府社會處身心障礙福利科、本府政府社會處婦幼及少年福利科、本府政府社會處老人福利科、本府社會處 |
附件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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